因應疫情影響,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包含依據就業服務法引的專業外國人及移工,此政策使得台灣社會對移工的需求增加,勞動力缺口無法被填補,有部分雇主反應移工們因此而要求提高工資、要求轉換工作。
勞動部聲稱為了避免「洗工」的爭議出現,修改了移工轉換業別準則。原本移工轉換工作只需要雇主、仲介機構、移工本人三方合意,但經過修改,移工若要轉換業別,須經公立就服機構辦理,且以同一工作類別為優先聘僱順位,經過一定期間若都無雇主願意接洽,才可進入下一順位。
勞動部亦強調,移工在母國進行訓練時,已經清楚在台灣將會從事何種類型的工作,若是發生雇主或被看護人死亡或移民、雇主關廠歇業或違反勞動契約,以及其他不可歸責外國人事由情況下,始可在同一工作類別之內轉換雇主或工作。
準則的修改將使得移工原有的選擇自由被剝奪,若已經對工作內容與環境無法適應,疫情間也無法透過改變雇主解決這個問題,勞動部看重疫情對雇主造成的不便,卻選擇讓本應該受到保障的移工增加了不便,在業別選擇上被設立了許多門檻與障礙。
此準則修改蘊含著什麼意義?
1. 勞動部則仍依雇主為優先考量
勞動部,顧名思義為任何勞動相關事務存在,除兼顧雇主考量以外,也必須以為勞工爭取權益而存在。然而從這次準則修改的內容以及發言來看,勞動部一再以雇主需求為主,忽略移工身為勞工應自由選擇轉換業別的權利。
2. 移工來台前,真的瞭解工作內容?
雖然移工來台工作前,是自由選擇工作類型,但飄洋過海來台、實際工作熟悉工作環境後,若有不適或不滿,希望能轉換工作是非常自然的現象。何況在異國工作,對工作環境產生誤解也是能理解的。無論是雇主、政府、或是大眾,都不應該一味認為移工希望轉換工作只是藉著移工短缺的名目獲得更多的金錢收益,在當前疫情下更是如此。
延伸閱讀:
實際上,移工的選擇自由被剝奪不是在這次的疫情才發生,在工作的過程中,移工常常受到雇主與仲介不合理的約束以及規範,進而失去對生活的控制權。疫情當前,移工是台灣社會需要移工的勞動力填補,我們更應因此尊重他們選擇業別的自由。
責任編輯:莊鵑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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