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談到台灣移工無法參政、外國人士想轉換國籍又有一定難度的窘境,於是團隊產生了好奇——有沒有國家是開放移工參政的呢?
根據我們的資料搜查結果,現在在紐西蘭、南韓、智利等國家,雖然會有基本標準像是要合法居長達一定時間,但已有給予外籍人士參與投票的權利。一個有趣的案例是盧森堡,近五成的居民是外籍人士、之前也曾提出讓外籍人士擁有投票權的想法。然而這個想法最後被否定,為人大失所望。
在紐西蘭,只要移民居住滿一年且有永久居留證,就能夠參加全國選舉。而要拿到紐西蘭的永久居留證,只要在拿到簽證後於紐國待滿兩年,就有資格申請。不過,每年要住滿148天,它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永久綠卡」,只要沒有出現重大犯罪,無論如何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也不會取消。
在智利2012年通過《自動登記與自願投票法》後,只要在投票日滿18、出示有效的身份證件,就可以投票,唯排除精神障礙者與犯罪份子或組織。其實早在1925年時,智利就開放非公民在地方層級投票,而到了1980年代,才擴張到全國選舉。
而亞洲也有國家給予移民投票權的,像是南韓,外籍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要居住超過三年,就能擁有地方投票權。而未歸化國籍的外籍配偶,也能經過申請,來參加選舉。相較之下同在東亞的我國,雖然並未限制他們請願或遊行的參政權利,但就算擁有永久居留證,仍不一定能有投票權,由此看來,南韓在對於外籍人士選舉權上是較為開放的。
雖然移工持有的工作簽證與居留證在其他國家亦不見得能參與政治,但平心而論,不論移工或移民,都有在台居住的事實、是貢獻勞力的勞動者、活絡經濟的消費者。且現實生活中,許多台灣的公民對於政治冷感、理解與參與程度實為參差不齊。而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那些持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參政權是被排除的,外籍配偶、移工、白領勞工、傳教士等等,有超過70萬的人是「被政治絕緣」,那當他們權益被政策侵害,有什麼辦法可以改變?外籍移工提供了臺灣長照的勞動力,但他們卻沒有發言的空間,政府應該要把他們的權利當一回事。
透過選舉,我們能選擇更好的社會發展方向,對於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們,我們是否也應該顧及他們的想法,而不是一昧的讓國家政策侵略他們的權益。畢竟!誰會真的在乎一群沒有選票的人?
參考資料:
李修慧(2017)移工團體舉辦「模擬公投」:外勞不是公民,但也應享有基本權利 檢自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6756(2020-11-01
)
簡恒宇(2018)【國際冷知識】外國人沒有投票權?這些國家都讓外籍人士投票,智利連總統跟公投都開放 檢自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8155?page=1
(2020-11-01)
王坤富(2014)來臺外籍配偶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之探討 檢自 https://etd.lis.nsysu.edu.tw/ETD-db/ETD-search-c/getfile?URN=etd-0530114-081359&filename=etd-0530114-081359.pdf(2020-11-10)
林柏儀(2019)重構「公民」概念:提升外籍居民的政治參與權 檢自 http://hre.pro.edu.tw/society/3669(2020-11-15)
責任編輯:盧思穎 Lidia 鎖定 Open Box 粉專,隨時接收新資訊 前往部落格,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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